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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我市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将面临处罚

生命至上,不给消防通道“添堵”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是,由于部分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以及个别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打通消防通道,从本月起,我市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对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集中治理,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将给予处罚。

开展整治

还百姓一条“生命通道”

此次消防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面向全市范围内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重点治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希望通过集中治理行动,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标志化、标牌化、规范化管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消防车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重拳出击

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对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场所区域内违法停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采取责令立即驶离、罚款、拖离等措施予以处理;消防救援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大家遇到消防通道被堵的情况,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一般小区保安都会及时进行处理。如果车主不配合,可以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由辖区消防部门予以处理。 

(记者胡文峰)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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