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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隐遁”不出 担保人主动“买单”

滁州网讯 “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好心为‘老铁’借款担保,却不想他不仅不还钱还跑得无影无踪。”近日,定远县的董某和蔡某以担保人的身份,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还款义务。

事情要从2018年5月说起,家住定远县的周某某向余某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6个月还款付息,同为二人好友的董某和蔡某为其担保。借款到期后,余某只收到周某某支付的一个月利息1200元,下剩借款本息一直未予偿还,随后,余某将周某某和董某及蔡某诉至法院,2019年5月,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偿还借款,董某和蔡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未履行,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书等邮寄给周某某、董某和蔡某,执行法官到主债务人周某某家中寻人未果,后经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周某某为躲债,长期隐匿,丝毫不见踪影。而且经过网络和实地查询,发现周某某名下无任何财产。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当天,董某和蔡某前往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但一下子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愿意分期付款。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余某同意两位担保人分期付款。随后,董某和蔡某当场将首批执行款44000元交给了申请人余某。至此该案顺利结案。(丁 岚 记者胡文峰)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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