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 1 | 滁州市琅琊经济技术开发区蚌埠路18号安徽鼎元新材料有限公司批建不符,焦炭炉无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污水乱排,曾经多次投诉无果。 | 琅琊区 | 水、大气 | 经多部门联合调查,针对投诉人反映该公司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批建不符”。该公司符合产业政策,备案及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批建不符;“焦炭炉无环保设施”。投诉人反映的“焦炭炉”为熔炉,焦炭作为原料,热源为天然气,熔炉配套安装了脱硫塔、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该公司料仓和上料口安装了喷淋设施,熔炉、集棉和固化工序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10月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2017年3月30日,滁州市环保局琅琊分局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达标排放。2017年4月30日,调查组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现场无法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污水乱排”。检查发现该公司操作人员向负压房喷水降温和降尘,门缝有水外溢,沿管道流入应急池,应急池存有废水。循环池水下方设有应急阀门,接入雨水管网,阀门关闭。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排出厂区外;“曾经多次投诉无果”。前期多次接投诉后,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问题:车间积尘较多;二期建筑渣土未覆盖;擅自拆除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 属实 |
目前,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如下:
1.拆除负压房喷水设备,增加负压房过滤面积;对车间内积尘进行了清扫;对循环水池下方接入雨水管网的应急阀门进行截断;对二期建筑渣土进行回填,未回填部分进行覆盖;腾出一间原料仓库用于堆放一般固废;将应急池水部分打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与雨水管网进行隔断。针对擅自拆除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进行立案,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滁环法〔2017〕37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滁环法〔2017〕36号),拟进行处罚。
下一步将对该公司擅自拆除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设施,依法处罚到位,为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该公司已购置了新脱硫塔,正在对老脱硫塔进行拆除,同时对固化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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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法人李辰峰和总经理李开梅进行了约谈 | 已办结 |
| 2 | 明光市石坝镇三观村丁庄队余道华和程勇合办的废旧塑料加工店,每天清洗废旧塑料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上河湾,严重污染上河湾,上河湾是当地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源。 | 明光市 | 水 | 1、三关村民程勇确实在石坝镇三关村丁庄组后面山坡上建有一个废旧塑料清洗点,主要是废旧塑料切割和清洗,没有从事塑料深加工,污水排入自建水泥收集池,现场没有发现污水直排水体情况;2、上河湾属于三关村农业用水,不属于当地居民饮用水源。 | 属实 | 1、5月1日,明光市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2、5月2日上午,明光市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意见(明环察[2017]24号),要求加工点负责人程勇组织拆除机器和清洗设备,停止违法生产;3、该加工点已拆除所有生产及配套设施,基本完成整改要求。 | / | 已办结 |
| 3 | 反映滁州市开发区高庙社居委附近新概念汽修厂内有一废旧电瓶回收站,最多存放废旧电瓶30多吨。一个月前向市环保局12369反映过,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也到现场处理,之后有环保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将对该回收站限期取缔。十多天后,再次拨打12369电话反映。环保人员电话告知该收购站有证,可以收购、不能存储。但实际上该回收站是存储废旧电瓶的,不知道是否会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 | 经开区 | 其他 | 经查,安徽快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租赁滁州开发区高庙村委会旁新概念汽车院内厂房从事废旧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等活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非法经营。投诉人于2017年3月底向开发区环保分局反映后,环保分局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等经营活动,并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向其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2017年4月28日和5月5日,环保分局两次突击现场检查,现场均未发现有废旧电池贮存。 | 不属实 | /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