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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中厚植“三农”发展优势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春风拂面,麦浪滚滚。农忙时节的安徽凤阳小岗村,再次激荡起改革强音。近日,在这个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总书记从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对加快农村发展明确任务要求,为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指明了行动方向。

38年前,小岗村18个红手印催生的大包干,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在改革大潮激荡下,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15年首次跨越万元大关,2004年以来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丰”……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赋予我们深化改革的信心与底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让我们更加清醒地意识到加长农业“短腿”、补齐农村短板的紧迫性。无论是让55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还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空心化、农民增收难等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总钥匙是加快发展。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当年,我们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成为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通过制度创新顺应时代发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三农”工作,构成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鲜明脉络。

截至目前,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3亿亩。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的背景下,农村改革更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三农”发展提供制度“定盘星”。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性很强,等不得,也急不得。关键是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落实好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

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改革才会得人心、聚共识。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改革才会有动力、有成效。“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总书记的谆谆告诫,明确了农村改革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为“三农”工作看准方向、认准路子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形势下加快农村发展,关键是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十围之木持千钧之屋”,发展现代农业,核心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增加农民收入,重点是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多种途径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前提是规划先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改革开放,是富强之路。在小岗村,一条长长的“改革大道”向着未来延伸。随着当地上万亩耕地完成确权颁证,从偷按“红手印”到喜领“红证书”的时代变迁,昭示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光明前景。“十三五”时期,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实践指南,我们就一定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潮中厚植“三农”发展优势,让全面小康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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